一:化学品名称及企业标识 |
【危化品名称】:氢 |
【中文名】:氢 |
【英文名】:hydrogen |
【分子式】:H2 |
【相对分子量】:2.01 |
【CAS号】:1333-74-0 |
【企业名称】:珠海市华特雅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【企业地址】: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金沙路159号 【邮编】:519085 【应急电话及传真】:TEL:0756-3313333,3383277 FAX:0576-3383399 |
第二部分:主要组成与性状 |
【主要成分】:纯品氢,浓度:高纯≥99.999%。 |
【外观与性状】:无色、无味、无臭气体。 |
【主要用途】:用于合成氨和甲醇等,石油精制,有机物氢化及作火箭燃料。 |
第三部分:危害性描述 |
【危险性类别】:第2.1类 易燃气体 【侵入途径】:吸入 |
【健康危害】:本品在生理学上是惰性气体,仅在高浓度时,由于空气中氧分压降低才引起窒息。在很高的分压下,氢气可呈现出麻醉作用。 【爆炸危险】: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热或明火即爆炸。气体比空气轻,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,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,遇火星会引起爆炸。氢气与氟、氯、溴等卤素会剧烈反应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【皮肤接触】:无意义 |
【眼睛接触】:无意义 |
【吸入】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|
【食入】:无资料 |
第五部分:燃爆特性与消防 |
【闪点】:无意义 |
【燃爆下限】:4.1 |
【引燃温度】:400 |
【爆炸上限】:75.6 |
【危险特性】:氢气极易燃烧,燃烧时其火焰无颜色,眼睛无法看见,与空气或氧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,遇热或明火即爆炸,氢气钢瓶内存压力。 |
【灭火方法】:切断气源。若不能切断气源,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。喷水冷却容器,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灭火剂:雾状水、泡沫、二氧化碳、干粉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 |
【泄漏应急处理】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切断火源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防静电工作服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合理通风,加速扩散。如有可能,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。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,修复、检验后再用。 【处理设备】: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;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防静电工作服。 【处理程序】:1、迅速关闭氢气瓶阀门,2、消除明火,关闭附近所有发动机和电气设备;3、疏散人员,往上风处迅速撤离;4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将氢气瓶移至室外,让它排空;5、排空后将氢气瓶关闭,返回厂家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储运注意事项 |
【储运注意事项】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超过30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80%。应与氧化剂、卤素分开存放,切忌混储。采用防爆型照明、通风设施。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 【操作注意事项】:密闭操作,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,操作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,严格遵守操作规程;远离明火,热源,工作场所严禁吸烟,远离易燃、可燃物质,搬运时轻拿轻防,防止猛烈撞击。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;避免与氧化剂、卤素接触;钢瓶与容器必须进行静电连接。 |
第八部分:防护措施 |
【中国MAC】:未制定标准 |
【前苏联MAC】:未制定标准 |
【检测方法】:仪器分析 |
【工程控制】:密闭系统,通风,防爆电器与照明。 |
【呼吸系统防护】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,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空气呼吸器。 |
【眼睛防护】:一般不需特殊防护。 |
【身体防护】:穿防静电工作服。 |
【手防护】:戴防静电作业防护手套。 |
【其他防护】:工作现场严禁吸烟。避免高浓度吸入。进入罐、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,须有人监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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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【熔点】:-259.2 |
【沸点】:-252.8 |
【相对密度(水=1)】:0.07(-252℃) |
【相对密度(空气=1)】:0.07 |
【饱和蒸汽压】:13.33(-257.9℃) |
【辛酸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】:无资料 |
【燃烧热】:241.0 |
【临界温度】:-240 |
【临界压力】:1.30 |
【溶解性】:不溶于水,不溶于乙醇、乙醚。 |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|
【稳定性】:稳定 |
【聚合危害】:不聚合 |
【禁忌物】:强氧化剂、卤素。 |
【燃烧分解产物】:水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 |
【急性毒性】:LD50:无资料,LC50:无资料 |
第十二部分:环境资料 |
【环境资料】:对环境无污染影响, |
第十三部分:废弃 |
【废弃】: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。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,确定处置方法。 |
第十四部分:运输信息 |
【危规号】:21001 |
【联合国编号】:1049 |
【包装分类】:O52 |
【包装标志】:易燃气体 |
【包装方法】:钢质气瓶。 |
第十五部分:法规信息 |
【法规信息】: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(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),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(化劳发[1992] 677号),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([1996]劳部发423号)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-92)将该物质划为第2.1 类易燃气体。其它法规: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(GB 4962-85);工业氢气 (GB3634-83)。 |
第十六部分:其它信息 |
【企业名称】:珠海市华特雅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|
【企业地址】: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金沙路159号 |
【邮编】:519085 |
【应急电话及传真】:TEL:0756-3313333,3383277 FAX:0576-3383399 |
【生效日期】:2018年1月1日 【填表部门】:技术部 【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号】:ZHQ-007-2018-H2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