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识 |
【危化品名称】:食品级二氧化碳 |
【中文名】:食品级二氧化碳 |
【英文名】: |
【分子式】:CO2 |
规格:40L、15L、0.6L |
产品说明 |
【产品说明】:食品级液体二氧化碳:符合国标《GB 10621-2006 食品添加剂 液体二氧化碳》,二氧化碳体积分数≥99.9%,水分体积分数≤20×10-6,无异味,不得检出油分、酸度和气味 |
产品用途 |
【产品用途】:食品饮料卫生领域:食品添加剂、碳酸饮料、啤酒、烟丝膨化、医疗 |
应用行业 |
【应用行业】:食品、饮料、医疗 |
包装方法 |
【包装方法】:铝合金气瓶、钢瓶气瓶 |
第二部分:危险性描述 |
【危险性类别】:第2.2类 不燃气体,低温液化气体。 【危险性信息】:本品不燃烧,所窒息性气体,在密闭的空间里使人窒息死亡。 【侵入途径】:吸入 |
【健康危害】:在低浓度时,对呼吸中枢呈兴奋作用, 高浓度时则产生抑制甚至麻痹作用。中毒机制中还兼有缺氧的因素。急性中毒:人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,在几秒钟内迅速昏迷倒下,反射消失、瞳孔扩大或缩小、大小便失禁、呕吐等,更严重者出现呼吸停止及休克,甚至死亡。固态(干冰)和液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迅速汽化,能造成-80~-43℃低温,引起皮肤和眼睛严重的冻伤。慢性影响: 经常接触较高浓度的二氧化碳者,可有头晕、头痛、失眠、易兴奋、无力等神经功能紊乱等。但在生产中是否存在慢性中毒国内外均未见病例报道。 第三部分、主要组成与性状 【主要成分】:纯品二氧化碳,浓度:纯度≥99.9% 【外观与性状】:无色无臭气体。有微酸味。 【主要用途】:用于制糖工业、制碱工业、制铅白等,也用于冷饮、灭火及有机合成。 |
第四部分:急救措施 |
【皮肤接触】:低温液化气体、若有冻伤,用大量冷水冲洗,就医治疗。 |
【眼睛接触】:若有冻伤,用大量冷水冲洗,就医治疗。 |
【吸入】: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。保持呼吸道通畅。如呼吸困难,给输氧。如呼吸停止,立即进行人工呼吸。就医。 |
【食入】: |
第五部分:消防措施 |
【危险特性】:本身不燃,是很好的灭火剂,但钢瓶若遇高热,容器内压增大,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。 |
【灭火方法】:本品不燃。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。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,直至灭火结束。 |
第六部分:泄漏应急处理 |
【泄漏应急处理】: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,并进行隔离,严格限制出入。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,穿一般作业工作服。尽可能切断泄漏源。合理通风,加速扩散。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,修复、检验后再用。 |
第七部分:操作处置与储存 |
【储运注意事项】:储存于阴凉、通风的库房。远离火种、热源。库温不宜超过30℃。钢瓶应有防倾倒设施。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。 【操作注意事项】:密闭操作时安装强制通风设备,操作时防止液体二氧化碳冻伤 |
第八部分: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 |
【中国MAC】:18000 |
【前苏联MAC】:未制定标准 |
【检测方法】:国家标准:GB1886.228-2016 |
【工程控制】:密闭操作。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。 |
【呼吸系统防护】: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,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空气呼吸器。 |
【眼睛防护】:一般不需特殊防护。 |
【身体防护】:穿一般作业工作服,低温环境穿防寒衣服。 |
【手防护】:戴防冻作业防护手套。 |
【其他防护】:避免高浓度吸入。进入罐、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,须有人监护。 |
第九部分:理化特性 |
【熔点】:-56.6(527kPa) |
【沸点】:-78.5(升华) |
【相对密度(水=1)】:1.56(-79℃) |
【相对密度(空气=1)】:1.53 |
【饱和蒸汽压】:1013.25(-39℃) |
【辛酸/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】:无资料 |
【燃烧热】:无意义 |
【临界温度】:31℃ |
【临界压力】:7.39 |
【溶解性】:溶于水、烃类等多数有机溶剂。 |
第十部分: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|
【稳定性】:稳定 |
【聚合危害】:不聚合 |
【禁忌物】:活泼金属、水、碱性物质 |
【燃烧分解产物】:本品不燃 |
第十一部分:毒理学资料 |
【急性毒性】:LD50:无资料,LC50:无资料 |
【刺激性】:无资料 |
【亚急性和慢性毒性】:无资料 |
【生殖毒性】:无资料 |
【致癌性】:无资料 |
【致突变性】:无资料 |
第十二部分:生态学信息 |
【环境资料】:该物质对环境有影响。 |
十三:废弃处置 |
【废弃】: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。废气直接排入大气。 |
十四:运输信息 |
【危规号】:22019 |
【联合国编号】:1013 |
【包装分类】:O53 |
【包装标志】:不燃气体 |
【包装方法】:钢质气瓶 |
十五:法规信息 |
【法规信息】:《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》,《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》《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》等法规,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、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;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(GB 13690)将该物质划为第2.2 类不燃气体;车间空气中二氧化碳卫生标准 (GB 16201),规定了车间空气中该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及检测方法。 |
十六:其它信息 |
【企业名称】:珠海市华特雅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|
【企业地址】:珠海市唐家湾镇金鼎金沙路159号 |
【邮编】:519085 |
【应急电话及传真】:TEL:0756-3313333,3383277 FAX:0576-3383399 |
【生效日期】:2018年1月1日 【填表部门】:技术部 【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号】:ZHQ-006-2018-CO2 |